2019年10月16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由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某三甲医院与朱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锤定音。至此,天霜所成功助力原告某三甲医院追回损失六十余万元。
2018年2月6日19时许,朱某某驾驶小客车将推人力三轮车的“无名氏”撞倒,“无名氏”被送至某三甲医院抢救,经该医院积极抢救并治疗,“无名氏”病情危重一直未能清醒,无法核实身份,终于2019年3月16日宣告临床死亡。
“无名氏”惨遭飞来横祸,经某三甲医院403天的抢救治疗,终因脑疝死亡。在这一年多的救治过程中,“无名氏”未曾清醒、身世成谜、无人问津,该三甲医院医者仁心为无名氏垫付了医疗费、伙食费等费用共计六十余万元,这笔钱向谁去要呢?面对可能成为损失的六十余万元高额医疗费,该三甲医院无处主张、索要无门,情急之下,遂求助于万欣律师。
万欣律师“支招”该三甲医院并安排本所律师代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案应推定机动车方即朱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该事故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车辆保险,故该保险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在保险范围内承担本案某三甲医院垫付费用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天霜所的代理意见,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该三甲医院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六十余万元,某三甲医院诉朱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胜诉,天霜所成功为该三甲医院追回巨额损失。